以出版色情漫画为主的日本出版社“松文馆”五十四岁的社长贵志元,因为出版一本“全都露”的漫画“蜜室”,日前面对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才口千晴庭长),做出了放弃上诉的决定。6月14日,罚款150万日元的有罪确定。

“蜜室”是集结八篇短篇漫画而成的漫画单行本,共一百四十四页。这本漫画书中描绘器官与性行为的页数高达百分之八十二,且过于露骨下流,被指是“大胆恶质的犯罪行为,会对性道德与健全的性风俗带来不良影响”。则于一月十三日被东京地方法院判决惩役一年,缓刑三年,这是日本出版社首次因出版猥亵漫画遭法院判刑。
东京地方法院法官中谷雄二郎在判决书中说,这本漫画所描绘的相关部位过于逼真,完全以煽起读者色欲为目的,在现在日本社会里还没有让这种猥亵漫画流通的观念,判决出版社社长一年惩役。
贵志元则当时在接到这项判决后立刻提出上诉。他说,这项判决将导致漫画业界衰退,他认为是“不当判决”。本身也是漫画家的贵志元则辩解说,漫画家和摄影师一样,手上拿着彷如照相机的笔,以个人的技术将作品表现出来,如果这样就被认为猥亵,将迫使漫画家再也不敢作画。
被告的辩护律师说,这本漫画不具有真实性,而是夸张式的描写,不同于黄色照片与成人电影所带来的性欲与刺激,且已规定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能购买,不应构成犯罪行为。
贵志元被指控与其它漫画家共谋,从二00二年四月到五月间,于东京十六家书店贩卖“蜜室”,以一册一千二百日圆(约台币三百八十元)共卖出两万本左右。
根据一、二审判决,被告贵志元则在2002年,出版有露骨描写男女性交场面的成人漫画《蜜室》约2万册,在日本全国销售。一审结果是徒刑1年缓期执行3年,不过二审作为“比DVD等的出版物写实表现的猥亵性低”等原因,以罚款来进行出发并减刑。
情色动漫在日本想来该是不少,情节较此部严重的也大有之,要判起来可谓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知政府此项判决是否带了点杀鸡儆猴的意味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