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机构 指导监管
对动漫产业进行定位只是确立了大方向,其振兴是更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政府的角度来说,首先要设立相关职能部门,来具体实施国家的产业政策。
美国并没有组建特别的机构来专管动漫产业。这一方面是由于美国经济的市场化、法制化程度较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其动漫产业起点高,领先优势明显。而相对来说,动漫产业的后发国家往往会设立一些专门的监管、辅导机构,以期迅速提升其产业实力。
1998年韩国确立“文化立国”的国策之后,韩国政府在文化观光部下面建立了文化产业局作为专管机构。具体就动漫产业来说,文化内容振兴院(Korean Culture Contents Agency,简称KOCCA)、富川漫画情报资料中心(Bucheon Cartoon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BCIC)、首尔动画中心(Seoul Animation Center,简称SAC)、韩国游戏产业开发院(Korea Game Development & Promotion Institute, 简称KGDI)是最重要的动漫产业管理、指导机构。其中,文化内容振兴院是1997年由韩国文化观光部成立的,富川漫画情报资料中心和首尔动画中心是1999年5月由首尔市政府出资成立,而1999年1月成立的韩国游戏产业开发院是由1997年韩国文化观光部成立的“韩国游戏综合支持中心”(Korea Game Development Center,简称KGPC)升格而来。由于这些机构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扶助国家动漫产业,所以实际上这些机构的服务功能远远大于管理功能。
在日本,经济产业省传媒与内容产业局是管理动漫产业的重要机构。此外,为了促进和协调包括动漫产业在内的数字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日本经贸部于2003年专门成立了内容产业全球策略委员会。2003年,日本模仿韩国的首尔动画中心,在东京设立了东京动画中心(Tokyo Animation Center)。这些机构都致力于推行国家在动漫产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推广实施重点产业项目,对动漫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行扶助。
在英国,布莱尔1997年上台后首先成立“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布莱尔亲自担任工作组主席),设立创意产业局,负责包括动漫产业在内的产业扶持和产业规划。八年时间,创意产业局就在英国培育了12万家创意企业,每年产值高达600~700亿英镑。创意产业相关从业人员,竟占全英国就业人口的一半。
对于动漫产业,政府一方面要大力扶持,另一方面又必须严格监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动漫产品对未成年人影响巨大。
日本实施的是分级制度。日本漫画的分级制度并非官方颁布推行,而是业界自律。在韩国,动漫领域也有分级制度,与日本不同,这种分级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韩国设有专门负责电影与游戏内容分级管制的机构——“韩国媒体评等委员会”(Korea Media Rating Board,简称KMRB),这是仿效美国“娱乐软件分级协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简称ESRB)的产物。针对韩国国情,KMRB的分级比ESRB更为保守。具体来说,它分为全年龄、12岁以上、15岁以上与18岁以上几个级别。
为了保障分级制度的有效运行以及保护玩家在网上的虚拟财产不受侵犯,韩国政府实行了网络游戏实名制。此外,韩国政府还制定了游戏企业的延伸责任制,如果玩家因玩某个游戏出现了诸如自杀等问题,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样一来,游戏企业在开发、销售其产品时就不得不考虑其社会效益。
在政府大力推进动漫产业的进程中,往往会出现相关节目展会过多的情况,这不仅会浪费人力财力,还会导致产业虚热。为此,政府在扶持动漫节会的同时,应严格控制展会的数量和规模。在这方面,韩国政府花费了不少心思。
韩国曾经有很多名目繁多的游戏展,但大多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甚至由于展会主题全部由赞助商确定而多次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比如,2003年韩国最大的游戏展KAMEX(韩国游戏展)几乎成为“电影节”,原因是其当年的主赞助商为电影公司。2004年大邱游戏展不但几乎没有游戏公司参加,整个展览几乎成了玩具展。现在,在政府的协调下,韩国文化观光部、韩国信息通讯部已将各自旗下包括KAMEX、KOPA(韩国街机游戏展)和DFC、KGC在内的游戏展会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名为“Gamestar”的展会。合并后的展会策划更加专业、周密,分为三个部分:针对所有人的展览会、针对企业的专业贸易展览会、针对玩家的游戏文化节。目前,韩国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Gamestar展会在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中国内地的宣传,以吸引更多的亚洲企业参与。